涉爱马仕假鞋案夫妻双双被捕,林智敏律师差异化辩护30天拿下取保


20264月,广州天河一家小型鞋厂因涉嫌假冒爱马仕商标被查,老板、老板娘和数名员工一夜之间全部被刑拘。家属找到我们的时候,夫妻俩同时关在看守所,孩子和老人在家没人照应,整个家已经乱了套。我们介入后,针对老板和老板娘分别制定了两套完全不同的辩护方案,30天内实现了夫妻双双取保。

 

案情介绍

本文已做全面脱敏处理,隐去全部具体办案机关及涉案人员隐私信息。

 

J某某经营一家小型鞋类加工厂,主要做正品鞋和无标鞋的加工销售。20264月,因部分产品涉及爱马仕品牌标识,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查处。现场查获1200双带有爱马仕标识的鞋子,老板J某某、其妻H某某以及数名员工被刑事拘留。

 

经查,J某某的涉假行为从开始到被查获不足两个月。全部销量600余双鞋中,涉及爱马仕品牌的仅200余双,单价130元,远低于同类假鞋市场价。J某某此前没有犯罪前科,因母亲和岳母均患重病、家庭背负巨额医疗债务才走上这条路。其妻H某某是家庭主妇,偶尔到工厂做饭、打扫卫生,没参与过生产销售环节。夫妻俩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。被拘留后,家属第一时间找到我们。

 

案件难点与办案策略

案件难点:

第一,涉案人数多。老板、老板娘和数名员工被一并刑拘,沟通协调的难度比单个人大得多。

第二,金额怎么算存在争议。现场查了1200双,但真正卖出去的假鞋只有200多双。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到底该按哪个算,直接影响后续走向。

第三,夫妻俩的角色相差很大。J某某确实在经营这个厂,但H某某只是偶尔去做饭扫地,能不能构成犯罪是有争议的。

 

办案策略:

接手后我们马上安排了会见,通过几次沟通把两个人的情况摸清楚了。然后分别制定了两套完全不同的方案。

 

J某某,核心打法是“情节轻微+实际没赚钱”。我们梳理了四个维度——时间不到两个月、假鞋只卖了200多双、没有主动推广、单价才130元。同时依据相关规定,做了一份成本核算:扣除原材料、人工、租金、退货损耗之后,实际违法所得算出来是负1300元。这份核算表递上去,比说一百句“他没赚到钱”都管用。在此基础上,我们还提交了初犯证明、家庭医疗债务说明、退赃退赔意愿书等材料,把情理法三个层面的东西都摆出来了。

 

H某某,核心打法是“不构成犯罪”。逻辑分两层:客观上她只是偶尔去做饭扫地,没碰过生产销售;主观上她初中毕业、一直在家带孩子,对丈夫具体在做什么确实不知情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三条,这个罪要求“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”,她根本没参与这些,够不上构成要件。同时我们也做了备位方案——即便认为她有责任,也就是个跑腿帮忙的,作用极其有限,应该认定为从犯。

 

具体操作上,我们做了两份材料。一份是成本核算表,把每双鞋的原材料、人工、租金、损耗逐项拆开,算出来为什么是负的;另一份是角色对比材料,把两个人在工厂里负责什么、参与多深、知道多少摆在一起对比。两份材料各管各的,但合在一起把整个案子的逻辑讲清楚了。

 

质证环节与办案机关观点

办案机关举证:

侦查阶段,办案机关收集的证据包括:现场查获的1200双带爱马仕标识的鞋子及品牌方鉴定报告;J某某的供述;H某某的供述;员工证言;销售记录和转账凭证。办案机关初步认为,J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,H某某作为其妻子在工厂内活动,亦被列为犯罪嫌疑人。

 

辩护方举证和质证:

我们向办案机关提交了两份取保候审申请书,并进行了多次当面沟通。

针对J某某,我们强调四点:涉案时间短、数量少、定价低,社会危害性有限;成本核算后实际无获利;系初犯,因家庭医疗债务走错路,已退赃13万余元;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来源,取保符合刑事政策。

 

针对H某某,我们强调:她只是偶尔做饭打扫,没参与核心环节;对丈夫的行为不知情;不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客观要件;即便认定有责任,作用也极其轻微,系从犯,取保没有社会危险性。

 

办案机关观点:

办案机关收到我们的法律意见书和两份附表后进行了审查,认为J某某情节相对轻微、已退赃、无社会危险性;H某某涉案事实不清。在刑事拘留第30天,公安机关对两人均作出取保候审决定。

 

判决结果

我方两位当事人J某某和H某某均获得取保候审决定,在刑事拘留第30天走出看守所,与家人团聚同案数名员工亦被取保候审。

 

案件总结

这个案子能30天取保,关键是两个当事人用了两套打法。老板和老板娘的角色完全不同,混在一起辩只会越辩越乱。对老板,我们把账算透了,成本核算表一摆,负1300元比任何口头辩解都有说服力;对老板娘,我们把事实讲清了,她就做个饭扫个地,跟生产销售不沾边,主观上也不知情。两份材料递上去,办案机关对两个人的定位就清晰多了。律师早介入、早把事实理清楚,才能争取到好结果。

优选首席律师

  • 林智敏律师

    手机/微信:135-7094-6906

  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

   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

   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

   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

   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,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、走私犯罪、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。善于从细节切入,通过系统化研判,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、重罪改轻罪、轻判、适用缓刑、公安撤案、检察院不起诉、无罪等良好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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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共党员

  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

  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
    现管理一支15至20人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

    核心业务:走私罪;诈骗罪;假冒注册商标罪。综合业务:非法经营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、虚开发票类犯罪、串通投标罪、卖淫类犯罪、职务侵占罪等。


    社会任职

  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;

    广州市走私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;

   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一体化发展委员会委员;

   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 常备援助律师

  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值班律师

    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;

   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特邀法律专家;


    学术成果

    (1)论文《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的认定及有效辩护思路》在国家级期期刊《科技新时代》杂志发表,并荣获全国教研优秀论文一等奖

    (2)作为副主编合著《我国刑法中的情节犯研究》,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