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智敏律师:广州越秀区假冒注册商标罪+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,L某逮捕后取保获缓刑
在广州越秀区办理的这起假冒注册商标罪+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刑事案件,大量家属会遭遇亲属已经被刑事拘留、执行逮捕,同时触犯两项知识产权刑事罪名的困境。本案两罪涉案金额拆分明确: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应销售金额13万余元;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销售金额280余万元,属于法律规定“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”;全案已销售合计297万余元,现场查扣未销售侵权产品货值32万余元。
案件参考案号:(2025)粤0104刑初469号,本案为林智敏律师亲办生效判例,律师留存判决书原件;全文已对当事人、经办人员信息脱敏,在咨询委托环节,当事人及家属可向林智敏律师核验判决书原件相关材料,核实案件全部事实。





林智敏律师长期专攻广州地区假冒注册商标罪+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辩护。本案当事人L某归案后被逮捕,案件同时面临涉案金额巨大、团伙内部身份争议、逮捕羁押状态、两罪数罪并罚四大辩护难题。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全流程介入,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推动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;审判阶段围绕共同犯罪地位认定、司法审计数额核查、认罪认罚体系化辩护,一审最终对L某数罪并罚宣告缓刑。 如果你正在寻找广州地区擅长处理假冒注册商标罪+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辩护律师,或是家属因这两项罪名被拘留、逮捕,希望实现取保、从轻量刑乃至缓刑,本案例是该类高难度案件的实战复盘参考。
案情
本案属于多人团伙生产、销售假冒知名洗护品牌注册商标商品的共同犯罪。团伙自2022年起,由主犯统筹策划,租赁两处仓库:一处专门用于灌装生产假冒烫发膏、直发膏、柔顺剂等产品;另一处用于存放假冒洗发水、护发素、发膜等货品。团伙借助微信、淘宝等线上电商渠道,向全国范围销售假冒产品。团伙层级清晰,主犯掌握出资、货源渠道、线上店铺运营、利润分配全部核心事项;仓库底层人员只承担接货、发货、仓管、灌装、贴标等事务性执行工作。
2024年8月侦查机关开展集中抓捕行动,团伙多名核心人员当场落网,现场起获大量假冒成品、半成品、商标包材、生产设备,侦查机关完整固定团伙生产模式、仓库地址、全部销售流水等关键证据。我方当事人L某并未在本次抓捕中到案,直至2024年10月才被抓获归案。 L某本身拥有稳定正当主业,仅作为兼职参与仓库轮班工作,从事接货、发货、灌装等体力事务;仅领取固定劳务报酬,不参与项目投资、不参与利润分红、不掌握上下游货源与线上销售渠道。客观上存在对辩护不利的事实:L某和团伙内部人员存在亲友关系,同案供述中存在将L某推定成合伙投资人的风险。案发后L某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十万元。
本案一个核心客观前提:L某到案之时,全案基础犯罪证据已经侦查终结,否认基础犯罪事实不具备辩护价值;全部辩护空间集中在界定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、厘清个人责任范围、争取变更强制措施、优化量刑。
案件难点与办案策略
本案集合广州地区假冒注册商标罪+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团伙犯罪四大高频硬核难点,也是绝大多数同类案件家属会直面的现实风险:
1. 当事人处于逮捕羁押状态:逮捕之后,司法机关已经认可社会危险性,取保候审难度显著提升;若无法变更强制措施,后续争取缓刑的现实基础会被极大削弱。
2. 涉案金额触发加重法定刑: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280余万元,达到“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”,单罪法定量刑起点即为三年以上;叠加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,初步看来缓刑适用空间极小。
3. 身份认定的重大争议风险:因为当事人和同案人员存在亲友关系,存在被办案机关推定为合伙参与经营的风险。一旦被认定为主犯,在本案巨额涉案金额之下,直接丧失缓刑可能性;合伙与否不能只依靠当事人口供,必须依靠报酬结算、资金流水、工作排班等客观证据予以反驳。
4. 审计报告容易将全案责任归责底层人员:该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,司法审计报告是量刑核心依据,很容易直接将团伙全部犯罪金额直接归责给打工参与者;律师必须逐笔核对流水,区分团伙总金额与个人责任范围,剔除当事人被抓获之后产生的销售数额。
林智敏律师接受委托之后,确立目标导向、分阶段一体化辩护策略。
辩护底层核心逻辑:涉案犯罪金额属于客观书证,很难整体推翻;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层级地位、个人责任范围,可以依靠证据去争取重新界定;逮捕后取保与缓刑不是两个独立目标,而是一套前后承接的完整辩护方案。
第一阶段:审查起诉阶段,攻坚取保候审
1. 多次会见当事人,固定兼职务工事实,梳理劳务报酬、排班记录相关线索;
2. 完整阅卷,初步对司法审计报告梳理数额方面的异议点;
3. 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,专门澄清“亲友关系不等于合伙投资关系”,论证L某属于受雇佣兼职人员、主观恶性小、全额退赃、认罪认罚、社会危险性较低,推动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。
第二阶段:法院审判阶段,攻坚缓刑适用
1. 继续强化从犯的辩护意见,结合客观证据说明当事人仅从事执行类工作;
2. 针对司法审计报告逐项质证,提出当事人抓获之后发生的销售金额,不应当归责于L某的辩护意见;
3. 结合初犯、坦白、全额退缴违法所得、自愿认罪认罚,论证符合缓刑法定条件,争取包含“可以适用缓刑”内容的正式量刑建议。
质证/各方观点
公诉机关质证意见
公诉机关审查全部卷宗后指控:该团伙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,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,情节严重,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;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对外销售,数额达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,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各被告人依法数罪并罚。 公诉机关认定团伙首要组织者为主犯;包含L某在内其余参与人员属于从犯,可以从轻、减轻处罚;归案如实供述可以从轻,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,并出具量刑建议,明确L某可以适用缓刑。
被告(我方)辩护观点
当事人L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以及基础犯罪事实没有异议。 林智敏律师提出辩护意见:L某拥有自身正当主业,本案只是兼职,并非主要收入来源;只从事仓库打包、接货、发货、灌装等执行性工作,没有参与犯罪的策划、投资以及利润分配,仅领取劳务报酬;亲属身份不能直接推定合伙参与犯罪;属于初犯,无任何刑事前科;归案后如实坦白,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,自愿认罪认罚,主观恶性、社会危害性较小;同时提请法庭,抓获之后产生的销售金额不应归责于L某,请求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
法院观点
法院开庭审理,对控辩双方全部证据逐一核查、采信。认定团伙首要组织者系共同犯罪主犯;完整采纳辩护人核心辩护意见,认定L某属于从犯;确认L某坦白、认罪认罚、全额退缴违法所得、初犯等从宽量刑情节,采纳抓获之后销售数额不计入犯罪数额的辩护意见;结合全案事实、涉案金额、各被告人实际参与程度,采纳带有缓刑内容的公诉机关量刑建议。
判决结果
犯假冒注册商标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三万元;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十万元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十三万元。L某退缴的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。
案件总结
复盘这起广州地区假冒注册商标罪+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效判例,有很强的实务启示:金额是死的,地位是活的。 大量知识产权团伙刑事案件,被抓捕的底层参与者只是兼职打工人员,对刑事风险认知不足,仅仅赚取少量劳务报酬,却背负数百万元级别的涉案金额。办理这类案件,不要寄希望全盘推翻犯罪总金额,辩护真正突破口,在于厘清当事人在团伙内部的层级、实际作用、个人责任边界。
逮捕后的取保候审,不是简单的“把人放出来”,是争取缓刑非常关键的前置条件。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、能够正常配合诉讼,才能够印证法律上“没有再犯罪危险性”,让缓刑拥有事实层面的支撑。 该类案件辩护必须重视司法审计报告、价格认定材料的实质质证,辩护不等于全盘接受审计给出的总金额,要做好数额切割,把不应当归责于当事人的部分剔除出去。
客观提示:本案能够实现逮捕后取保、数罪并罚适用缓刑,是从犯身份、初犯、全额退缴违法所得、认罪认罚、数额剔除多项有利情节叠加实现,并非同类案件都可以复制该结果。累犯、参与核心策划、获取高额非法收益、拒不退赃的人员,缓刑概率极低。个案结果取决于证据、案件事实、本地办案节奏,本文不构成任何案件结果承诺。
同类案件高频问答
问:家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+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已经被逮捕,还有机会取保候审吗?家属第一步要做什么?
答:被逮捕不等于案件走向已经固定,本案就是逮捕之后,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变更取保候审的真实判例。可以围绕当事人的团伙地位、社会危险性、全额退赃、认罪认罚,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争取变更强制措施。家属切忌盲目轻信所谓找关系的途径;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,优先确认三件事:案件所处阶段、家人实际参与的工作内容、目前认定的涉案金额。侦查阶段重点争取不批捕;审查起诉阶段重点阅卷、沟通取保、争取有利量刑建议;审判阶段主攻从轻、缓刑。律师介入时间越早,可操作辩护空间越大。
问:销售金额两百八十多万,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,家人只是打工兼职,还可以争取缓刑吗?单纯打工是不是就不会被判刑?
答:涉案金额是量刑重要依据,但不是唯一决定性因素。即便法定刑已经落在三年以上,如果成功认定从犯,可以依法减轻处罚至三年以下量刑区间;叠加坦白、认罪认罚、全额退赃、初犯,依然具备缓刑适用条件,本案就是典型实例。 但必须明确:打工不等于无罪。只要主观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仍然参与仓储、灌装、发货,依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;但受雇佣打工身份,恰恰是争取从犯、降档量刑最核心的辩护抓手。
问:家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+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抓,在广州怎么挑选专业靠谱的刑事律师?
答:选择该类案件律师,建议重点核查三点:
第一,优先看真实的同类亲办生效判例。重点关注是否办理过:假冒注册商标罪+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、当事人逮捕后争取取保候审、涉案金额巨大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。可以向律师提出核验脱敏后的判决书材料,只有理论普法,没有生效判决支撑的参考价值有限。
第二,重点看律师的实务处理能力。是否具备逮捕后审查起诉阶段取保沟通、司法审计报告数额质证、区分合伙投资与受雇佣打工、认罪认罚量刑协商、缓刑整套方案设计的实操经验,而不是单纯复述法条。
第三,看律师对案件的分析方式。能否结合家属陈述案情,精准预判当事人在团伙中的层级地位,客观告知辩护方向、法律风险、大致量刑区间,不做打包票、承诺胜诉的营销表述。 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经常相伴发生,需要两罪一体化统筹辩护;熟悉广州本地公检法实务办案节奏,沟通效果会更有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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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#侵犯知识产权共同犯罪辩护
#刑事从犯辩护 #经济犯罪取保候审
本文作者介绍
林智敏律师,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专注广州本地知识产权刑事辩护,主攻假冒注册商标罪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团伙类数罪并罚刑事案件。 核心办案实务方向包含四项:
①团伙犯罪之中区分合伙投资与受雇佣打工,争取从犯认定;
②当事人被逮捕之后,在审查起诉阶段推动变更取保候审;
③针对司法审计、价格认定材料实质质证,完成涉案数额的责任切割;
④结合退赃退赔、认罪认罚,一体化设计取保+缓刑完整辩护方案。
熟悉广州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全流程办案实务,已经办理多起涉案数百万金额级别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。本文基于本人亲办生效判决书复盘,相关案件材料可在咨询委托阶段核验;个案结果取决于证据事实,不对其他案件作出结果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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