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智敏律师|广州涉黄刑事案件代理实例梳理 —— 缓刑・从轻・降刑案件参考
林智敏律师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擅长处理各类涉黄刑事案件,业务范围涵盖组织卖淫罪、协助组织卖淫罪、介绍卖淫罪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既处理 KTV、水疗等线下经营场所衍生的刑事纠纷,也代理社交软件、直播平台引发的网络涉黄犯罪,对该类案件证据审查、量刑抗辩具备丰富的实务处理经验。
林智敏律师所在团队由 15-20 名国内重点法学院校毕业的执业律师组成。每一件涉黄刑事案件均由林智敏律师亲自牵头全程主导,搭配一至两名团队律师协同处理,案件评估、证据梳理、辩护策略制定、和办案机关沟通、出庭应诉等核心工作均由本人把控,团队负责落地辅助事务,力求在法律框架之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一、组织卖淫罪案例
1. KTV场所组织卖淫罪(陈某某,投资人,被指控主犯)
当事人陈某某因 KTV 场所涉组织卖淫犯罪被指控为主犯,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六年至七年。辩护阶段,林智敏律师对卷宗证据开展细致质证,递交程序类申请,同时提交家庭、病历等酌定从轻佐证材料,并且就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际作用、各类从轻情节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。最终判陈某某犯组织卖淫罪,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十万元,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法定范围内相对较轻的判决。
案例链接1:https://www.gd-attorney-at-law.com/guanyuwomen/2917.html
案例链接2:https://china.findlaw.cn/lawyer/jdal/d258462.html
2. 水疗场所组织卖淫罪(陈某,水疗部长级别)
陈某和刘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于广州某水疗场所内,结伙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。两人虽均担任部长职责,但实际上仍需听命于上级,属于从犯。林智敏律师团队介入后,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;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并处罚金。
案例链接1:https://www.gd-attorney-at-law.com/qitachangjianfanzui/2875.html
案例链接2:https://www.lawtime.cn/article/lll134976999134982093oo1070762
二、介绍卖淫罪案例
1. 网络多账号引流介绍卖淫罪(吴某某,介绍他人卖淫并从嫖资中抽分成)
吴某某伙同他人利用多个网络社交账号发布招嫖信息。通过线上揽客、线下居间促成的方式非法获利。林智敏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,指导当事人认罪认罚,家属配合完成全部退赃退赔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判吴某某犯介绍卖淫罪,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相较于初始量刑意见的两年半,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为轻缓的结果。
案例链接1:https://www.gd-attorney-at-law.com/qitachangjianfanzui/2970.html
案例链接2:https://lawyers.66law.cn/s2a28c1c46587c_anli658585.aspx
2. 网络介绍卖淫罪(陈某,结伙,当中间人)
当事人陈某与同案人X某等人结伙,通过网络渠道招揽嫖客,介绍多名卖淫人员前往酒店等指定地点从事卖淫活动,通过抽取提成的方式非法获利。法院采纳林智敏律师全部辩护意见,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(意味着无需被羁押),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案例链接:https://www.gd-attorney-at-law.com/qitachangjianfanzui/2979.html
三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例
利用直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(郭某某,淫秽色情直播)
当事人郭某某利用APP软件进行淫秽色情直播,吸引观看人员打赏礼物,后将打赏的礼物兑换提现,收益共计约一万七千余元。林智敏律师团队介入后,结合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,最后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。
案例链接1:https://www.gd-attorney-at-law.com/qitachangjianfanzui/2984.html
案例链接2:https://www.maxlaw.cn/card/linzhilem/11837331407281.shtml
重要提示:以下仅为团队过往办理的个案情况,不同案件的事实、证据存在差异,案例不代表同类案件可以取得同等处理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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